鄂伦春族的社会活动及交往习俗
时间:2013/9/17 11:30:00 来源: 中国民族网 浏览量: 523
鄂伦春族的节庆主要有篝火节、春节和抹黑节。鄂伦春语称篝火节为“古伦木沓”,祭祀火神之意,在每年的6月初举行。春节是鄂伦春族重要的节日。过去,除夕夜各家各户在住房前燃起篝火。年夜饭前,老人把各种神龛打开,摆放在屋内的“玛路”上,或到房后挂有神龛的地方,摆上酒肉,燃香上供,全家人依次向神偶磕头,祈求神灵保佑。在房门前或村屯道口为亡灵烧纸磕头后,全家人在一起吃团圆饭。初一早晨,全家人还要向东或南给“白纳恰”神(山神)磕头,祈求多赐猎物,尔后要相互拜年。正月十六过抹黑节,相互往脸上抹锅底灰,以驱赶鬼邪。现在更多含有游戏、喜庆之寓意。受周围民族的影响,现在也过端午节、中秋节、新年等。
鄂伦春是一个讲唱文学十分发达的民族,包括传说、故事、神话、谚语、谜语、歌谣、笑话、歇后语等。长篇讲唱文学“摩苏昆”是鄂伦春族民间文学的珍品。“摩苏昆”以说唱结合的形式,讲唱“莫日根”的英雄故事和苦难的身世,可以讲唱数天或数十天。“摩苏昆”的语言流畅、押韵、精练、朴实,曲调起伏变化不大,非常悦耳动听,带有浓郁的民族传统韵味。
鄂伦春族的音乐以“赞达温”山歌曲调为主,高亢清透,伴有延长音和颤音,优美动听。“赞达温”的歌词即兴添加,语言朴实,感情浓烈。仅有的一种乐器是叫“彭努哈”或“卡木斯堪”的口弦琴,音量虽微弱,但能吹奏出各种曲调。
鄂伦春族的舞蹈分仪式舞、娱乐舞、宗教舞三大类,共同特点是边歌边舞。动作由慢到快,动作激烈至高潮时结束。代表性舞蹈有“依和讷嫩”、“依哈嫩”、黑熊搏斗舞等。“依和讷嫩”是三年一次的氏族大会上进行的全族性舞蹈,十几人为一组,一人居中央,其余人手拉手围成圈儿跳。过去一个氏族集中起来传家谱和族谱时跳这种舞。流传于鄂伦春自治旗三人表演的黑熊搏斗舞,模仿黑熊搏斗嬉戏的内容,极富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特色。表演时互相吼出“哈莫”、“哈莫”的声音,先由两人表演搏斗,最后第三者上来劝解。
鄂伦春人传统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制,还实行间接的交错从表婚,经过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过程,彩礼以马匹为主。严禁氏族内婚或性行为。男女婚姻多由男方托媒人求婚,一般求三次才成,第三次尤为关键。求成后,商定认亲、过彩礼的日期。在认亲的日子,男方要留在女方家,时间20天至1个月不等。女方要给未来的新郎换上用黑皮子镶边的新衣服和红布坎肩(背面和肩头绣有云纹),未来的新娘要把头发梳成两个辫子缠在头上,这是订婚的标志。在结婚那天,新郎和伙伴们以赛马的形式进入女方住地,经过一系列的仪式后,新郎当晚住在新娘家。第二天新娘被接到新郎住地。新郎的帽子上带貂尾和4个绣花飘带,新娘头上戴着饰品,男女都佩带猎刀,新娘在拜天地时头上蒙着花布。现在的婚姻形式与汉族基本相同。
鄂伦春人的葬式主要有风葬(也称树葬)、土葬和火葬,也实行过先树葬后土葬的二次葬。患急病的青年人和孕妇用火葬。人死后,穿好衣服头北脚南置于原来居住的“斜仁柱”内,用纸(过去还曾用桦树皮、兽皮等)蒙脸,其意是灵魂贴着纸尽快到阎罗王处。举行一系列的吊丧仪式后才能出殡。出殡前选一个有山有水的山坡下为墓地。出殡时由亲属和好友抬着棺材护送。如果死者的子女较多,出殡时请萨满送魂,以阻止死者灵魂危及子女。由死者家人扎一个草人,在草人上系很多线,子女各牵一条线,由萨满祈祷,最后萨满用神棒把线打断,将草人扔出,就认为死者的灵魂远去了。鄂伦春人有用死者坐骑殉葬的习俗,也可以将死者的衣物、马具驮于马上,绕葬地几圈以示殉马。鄂伦春人还要举行隆重的周年祭。
鄂伦春人的礼仪是以敬老为中心的。主要礼节有屈膝请安和磕头两种。晚辈人见到长辈要用请安礼,平辈人见面也要互致请安礼问候。磕头礼在祈神祭祖、婚丧、节庆等庄重场合施行。鄂伦春人非常尊敬老人和长辈。晚辈人在长辈面前要毕恭毕敬,长幼有序,行为得体。出远门前和回来后都要向长辈请安。出门或狩猎中遇到长辈,在相距很远的地方下马,步行迎上去请安,待长辈人过去后才能骑马行路。鄂伦春人热情好客,以诚待人,招待必尽诚意。天晚则留客人住宿。鄂伦春族男女有别,男客人不能坐儿媳妇和姑娘的铺位,女客人也不能坐男人的铺位。鄂伦春人各个家庭间有互相拜访的礼节。
“刻耶处”、“班吉”、“撒布卡”、“嘎拉哈”、赛马、射箭、射击、摔跤、拉杠、游泳、攀绳、爬杆、滑雪、滑冰、打秋千、扔石头、扳腕、拉钩等是鄂伦春人的传统游戏和体育项目。“刻耶处”是用木头制作的一种将牌,共120块,过去十分盛行。“班吉”是鄂伦春族的一种围棋,由棋盘和棋子组成,共37枚棋子。
鄂伦春族的禁忌主要有生产禁忌、妇女禁忌、生活禁忌、自然禁忌、动物禁忌等等。比如,狩猎前不能说能打到多少猎物,否则什么都打不到;女人不许坐在“玛路”上;妇女不许铺熊皮;对熊不能称熊,而称“太贴”;不能用刀或铁器捣火,否则冲犯火神;年轻人不能叫长辈人的名字等。
新中国成立以前,鄂伦春人普遍存在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和萨满教信仰。万物有灵是鄂伦春人原始崇拜和萨满教信仰的基础。
在鄂伦春人的崇拜物中,对熊、虎的崇拜带有图腾崇拜的痕迹。鄂伦春人认为人是熊变的,他们在猎熊过程中和猎到熊以后,尊称雄熊为“雅亚”(祖父)、“阿玛哈”(舅父)或“额替克恩”(老头),称母熊为“太贴”(祖母)或“额聂赫”(伯母)。在食用熊的过程中,伴随着一系列的祭熊、熊禁忌、崇拜熊、葬熊等仪式和行为。
在万物有灵的基础之上,鄂伦春人将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河湖、动植物等作为崇拜的对象。鄂伦春人认为,人死后的灵魂仍然存在,既可害人,也可佑人,于是祖先崇拜就产生了。
在为人治病、传教新萨满法术、举行祭神仪式时要跳神。跳神过程中,萨满依次唱请神歌、神的歌、送神歌。曲调多种多样,唱词即兴创作。
与原始宗教相联系的,还有占卜和巫术。主要有骨卜、树枝卜、枪卜、筷子卜、盆卜等。鄂伦春人的巫师,治病的被称作“巴克其”,治天花、麻疹的被称作“屋托钦”,主持祭神仪式的被称作“察尔巴来钦”等,他们在鄂伦春族中很受尊重。
(责任编辑:胡翠莲)学会这些词,一开口就是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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