傈僳族的社会交往习俗及禁忌
时间:2013/9/23 11:31:00 来源: 中国民族网 浏览量: 2333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傈僳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
礼俗节庆文化富有特色。傈僳族群众称一年一度的年节为“阔时”。怒江地区的傈僳族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主要以对物候的观察来决定过年的时间,因此没有统一、确定的日期,但一般均在夏历十二月初五至次年正月初十这段时期内,即樱桃花开季节。年节期间,习惯上都要舂籼米粑和糯玉米粑,并酿制香醇的水酒。为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和粮食丰收,每一家都要将第一臼舂出的籼米粑放少许在桃、梨等果树上;有的地方在吃饭前先盛一小碗让狗吃,据说是表示对狗给人世间带来谷种的回敬。年节的第一天,各地的男女青年都要盛装打扮,聚集到所属村寨的公共场所——打场,举行射弩、跳舞、对歌等活动,这是青年男女互相吐露爱情,定亲结友的大好时机。男青年们常以高超的射箭技艺来赢得姑娘们的爱情,有的青年男女则以优美的舞姿和悠扬的歌声来表达双方的爱慕之情。一旦彼此有相爱的情意,相互则要以礼品相赠。许多男女青年就是通过这种活动定下终身的。
春节期间,怒江峡谷的傈僳族人民还有“春浴”的风尚。凡沿江两岸有温泉的地方,都是人们欢聚沐浴的场所。前往“春浴”的人们,都要带着年食、行李在离温泉不远的地方搭起竹棚,或找岩洞歇息。一般都要在温泉住上三五天,有的每天洗浴五、六次之多,认为这样才能消除疾病,增强免疫力,才能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新的一年的劳动生产。在六库附近的温泉地区,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形成了群众性的“汤泉赛诗会”。届时,附近十几里、几十里的歌手们都要聚会在这里赛诗对歌。人们一面赛诗对歌,一面品尝各自带来的美酒佳肴。“阔时节”现已定为怒江州傈僳族共同欢度的一个民族节日,时间为每年公历12月20日。过节期间,有唱歌比赛、射弩比赛、过溜索比赛、上刀山下火海表演和一年一度的“澡塘会”。
德宏、腾冲的僳僳族群众每年农历二月十七日过“刀杆节”。分两天活动,第一天“下火海”,用栗柴烧成一大堆火炭,表演开始,五个人赤脚围着火炭跳出跳进,然后“打火滚”,即在火炭上翻滚;“洗火脸”,即捧起火炭洗脸;最后把在火炭里烧烫了的铁链子拿在手里传来传去,叫“拉火链”,表演完毕群众一起跳舞。第二天“上刀山”,把32把磨得锋利的长刀,横绑在两根高4丈的粗栗木杆上成梯子形,顶端有红旗、鞭炮,在一片鞭炮锣鼓声中开始表演。
收获节也是傈僳族的一个重要节日。每年农历九至十月,当新谷、玉米开始收获时,家家户户煮酒尝新。男女老少聚集在村寨广场,高烧篝火,老人弹琵琶、月琴,边唱边跳,讲述远古的历史;青年男女则围成圆圈跳集体舞,边跳边饮水酒,歌舞达旦,尽欢而散。
作为基督教信徒的部分傈僳族民众,则要在每年4月过复活节,10月过感恩节,12月过圣诞节。由于受周围其他民族的影响,靠内地区的傈僳族的节日同附近的汉、彝、白、纳西等民族相近。农历正月过年,人们首先要给耕牛喂食盐,以表示对耕牛辛劳一年的尊敬。六月过火把节,八月过中秋节。
傈僳族地区新中国成立以前形成许多习俗禁忌。例如,傈僳族妇女在怀孕后不能烧带杈的柴,否则孩子会长兔唇;背柴不能与猪草合背,否则生孩子时会出水;不能吃黄瓜子,否则小孩身上会长花花绿绿的斑点;不能双脚跨过拴马的绳子,否则孩子生不出来,等等。由于傈僳族不会计算婴儿的出生日期,很多孩子都是在田间、地旁出生的。若在家中生产,则一般由产妇的母亲来接生,母亲年迈或已去世的,由婆婆接生,婆婆不在,就由男方或女方家的姐姐接生。如姐姐也没有,才在亲戚中找合适的老人接生。婴儿的胎盘被认为是最脏的,要立刻埋到1里以外的地方。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这些禁忌已逐渐失去影响。
傈僳族的婚姻和家庭的基本形式是一夫一妻制。在形式和过程上则具有较为独特的特点。男女青年婚前享有较大的社交自由,人口较多的村寨,习惯上都要利用新建的空房或修盖窝棚,为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动提供方便。男女青年到晚上可以自由到这样的房内弹弦子、唱调子,闹到深夜大家都围火塘而卧。有时,这种社交活动也可在看守庄稼的窝棚里进行。女孩子到十三四岁要行“穿裙礼”,行过穿裙礼后即可参加这种社交活动。
过去通常男女在幼年时,即由父母代为订婚,有的甚至指腹为婚。聘礼很重。姑舅表优先婚配权也很盛行。傈僳族有句俗语:“树最大是杉树,人最大的是舅舅。”因此,形成“有女先问舅”的习惯。今天,傈僳族男女青年婚恋自由,婚姻家庭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
个体家庭是傈僳族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一般包括父母和未成婚的子女两代,儿子自结婚之日起或一年后便另建房屋。按照傈僳族的习惯,幼子与独子不与父母分居,并享有父母的最后财产继承权,因此长子、次子必须与父母分居,才能为幼子的财产继承创造先决条件。老年夫妇无子女,可以收养子,一般是优先招近亲,个别也容许招其他氏族的。养子可以享有财产继承权;如果老死后无子,财产归本家族中最亲的一支所有;女儿无财产继承权,如招赘,赘婿经氏族同意可继承财产。如女儿外嫁仅能分到母亲的1串挂珠和一些装饰品。
傈僳族死后行土葬,非正常死亡者行火葬。老人死后,全村停止劳动二至三天,本村寨居民及家族成员携带酒、肉和粮食到死者家中吊唁,并帮忙为死者洗脸、梳头、换新衣。死者遗体停放家中一二日,长可7天。停放期间,每天要供奉3次,每次饭、肉、冷水各3碗。未埋葬前,村寨的人都要去死者家中为死者跳葬舞(“施勿登”)。
埋葬日期一般选在属鼠、兔、蛇、猴、鸡和猪日埋葬。出殡时,尸体由4个人抬,尸体放在栗树干上,男子9根,女子7根。两个青年在前持刀开路,家属送丧至半途即返回。村寨和家族都有公共墓地,在公共墓地选一块平地,挖一坟坑,四周放置木板,尸体即搁置其中,头部在高处,侧卧面向太阳出处,用土填上,不垒坟堆,有些地区受其他民族影响,有开始垒坟的。
墓排列顺序,男在左,女在右,按辈次从右向左横列,后死者亦按辈份依次向后排列。墓形是一头高而宽、一头低而窄的长方式,墓之大小视死者年龄老少而定。如死者是男子,埋葬时须将其生前所用砍刀、弩弓、箭包、烟袋等悬挂墓头为随葬品;如果是妇女,则将生前所用的织麻工具、麻布挂袋、针线、煮饭用具悬挂墓头。
(责任编辑:胡翠莲)学会这些词,一开口就是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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