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与山西村本政治:失败的民主试验
时间:2013/10/11 9:12:00 来源: 三晋道 浏览量: 934
按劳分配:“这办法不但可以救中国,且可救世界”
与“公道主义”关联最紧密的,是阎氏的“按劳分配”主张。这一主张产生的时间,至少可以追溯到1927年,彼时,国民党与中共正处在分裂后的血雨腥风之中。阎氏提出“按劳分配”,和这一时代背景有极深的联系。
据刘少奇日后反思,“一九二七年前,武汉、长沙、广州工人……提出使企业倒闭的要求,工资加到骇人的程度,自动缩短工时到四小时以下(名义上或还有十小时以上)。随便逮捕人,组织法庭监狱,检查火车轮船,随便断绝交通,没收分配工厂店铺,这些事这在当时是较平常而且是极普遍的。”(刘少奇,《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的一个问题》,《党史研究资料》第2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所谓“提出使企业倒闭的要求,工资加到骇人的程度,自动缩短工时到四小时以下”,其实是当日流行的共产主义语境下的“按需分配”热潮。
阎锡山的“按劳分配”主张,与上述“按需分配”现象之间有强烈的针对性。直到1932年,阎氏还在日记中对这种“按需分配”现象耿耿于怀:“鼓动工人、铺伙、佃佣团结起来,强迫工厂、农户增加工资,以结工人、铺伙、佃佣之欢心,然后利用工人、铺伙、佃佣作为自己抢夺政权之武器,是慷他人之慨,损人利己之手段,……国民党若仿效之,结果必是害国害民,杀党杀身。”
在阎氏看来,共产主义制度下的“按需分配”,劳动者对于劳动成果,“只能享受,不能享有”。其结果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各不相同,享受劳动成果的机会却完全一致,如此,“权利与义务不相称”,有违“公道主义”原则,必然造成“佃雇农对地主之不平”、“ 工人对资本家之不满”,其结果,必然是社会经济的大倒退。阎氏认为,只有“按劳分配”才是最合理的,因为在这种制度下,1、“劳动多则所得之产也多,劳动少则所得之产也少,劳动与享有一致,故合乎公道”;2、好劳者多得,好逸者少得,合乎人情;3、人人为增加享有起见,必须多劳动,故能促进生产。
虽然不同意共产党的“按需分配”,阎氏同样也不能认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按资分配”模式。阎氏说:现代社会的许多弊病,都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合理的分配模式的结果,“按资分配”模式下,“资本家剥削劳动者一半产物”,他们“不劳心劳力,而分得他人劳心劳力所得之代价”,也是有违“公道主义”的。
共产党人杜任之1934年受命于共产国际,回山西打入阎锡山集团内部,以搜集军、政情报,曾亲眼目睹阎氏幕府延请了大批社会主义学者。他自己也曾与阎氏就“按劳分配”问题有过多次面谈,杜氏后来用一种鄙夷的语气回忆了当日的交流。下面摘取两段,作者立场虽不中立,但对于管窥阎氏“按劳分配”的思想,还是很有帮助的:
“(阎锡山)考虑了一下说:‘我主张的‘按劳分配’是劳动与享有的一致,合乎人情,合乎道理,所以永久不变。’这简直是答非所问,论证与论点脱节。他又说:‘人是有—欲性的,有理性的,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违反人性,不合道理,所以不能实行。苏联实行共产主义失败,改行新经济政策就是证明。’”
“……阎锡山迫不及待地发难了,他说:‘阶级斗争要不得!要革命,马克思就要挑起阶级斗争,让人们互相残杀,这是不人道的。’他想了想说:‘阶级斗争为什么不对?因为问题出在社会制度上。这不能怪人。治病,就要看病源在哪里,是甚病,就治甚病。‘金代值’形成‘交易病’,限制了生产;实行‘物产证券’就能根治。何必要挑起阶级斗争哩!‘资私有’能剥削,这是分配上的病,实行‘资公有’,‘产私有’,‘按劳分配’就能根治,也不必阶级斗争!‘物产证券、按劳分配’合乎人情,公道合理,能永久不变,这办法不但可以救中国,且可救世界。’”(杜任之《阎锡山〈物产证券与按劳分配〉研讨经过》)
阎氏对“按劳分配”的合理性非常坚持。他曾如此表述自己的信心:“按劳分配的永久性,从竖说,由有人类始至无人类终;按劳分配的广义性,从横说,由一世界至大千世界,均应按劳分配,以美满人类的进化和幸福。已过不按劳分配是已过的错误,将来不按劳分配是将来的错误。这是一个人类的共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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