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记张献忠屠川杀六万万:全国人总和尚不足
时间:2013/11/29 16:10:00 来源: 军事历史网 浏览量: 463
文章摘自《细说大明王朝36大悬案》 作者: 向飞 出版: 湖北人民出版社
明清交替之际,四川人口锐减。据《明会要》卷五十载:明万历六年(1578),四川省尚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人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这还不包括大量的荫户、漏户以及逃亡人口。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锐减至“通省之户口,总计一万八千零九十丁”,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近百年来,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湖广填四川”,从外省迁来的。
四川人口为什么急剧减少?是天灾,还是人祸呢?
血泪斑斑话“屠川”
张献忠,生于1606年,陕西延安人,出身贫寒,当过捕快、边兵。崇祯三年(1630),他率领米脂县十八寨穷人举起义旗,绰号“八大王”。他同李自成分兵两路,一个往东北,一个向西南,彻底埋葬了朱氏王朝。张献忠在成都建立了历时两年多的农民政权大西王朝。
有关张献忠“屠蜀”的记载,野史中比比皆是。其中最大规模的是“屠城”。
崇祯十七年(1644)八月,张献忠攻打成都,因城墙坚固,久攻不下,后来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一直掏挖到城墙根,埋入火药,又把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然后在空心竹竿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蜀难》记载,城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唯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罪惟录》载:“屠重庆取丁壮万余,刳而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所谓“徇”,意思就是“巡行示众”。
此外,还有“屠广元”、“屠保宁”、“屠锦州等州县”、“屠邛州”等等。大凡不事先投诚、经战斗而攻破的城镇,都一屠了之。其中极大规模的是1645年秋,马元利屠成、龙两府,刘文秀屠巩州,二百里为血肉之汤。
这一年,张献忠还派孙可望等四将军分四路出城搜杀,穷乡僻壤,危崖深谷,无不搜及。得男子手足两百双者升把总。正月出,五月回。《蜀乱》记:“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凡有军官衙门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几如假山之千叠万峰。”
每屠杀一地,他都要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等等。
《蜀碧》一书,还大量记载了张献忠残忍、变态的杀人方法。如张献忠常常把小孩子掷在空中,让其落在枪尖上,以观赏那流着鲜血狂叫乱动的惨景为快乐。
传说,有一回,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形,带着他最心爱的小妾去观赏。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金莲做莲峰,就再好不过了。”张献忠想了想,笑眯眯地说:“你的脚最秀美,就适合做莲峰。”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莲峰顶上。随后,他又派人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足)”。
《蜀破镜》又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死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欧阳直的《蜀乱》,记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对象先是明朝的蜀府宗室,其次是不投降的文武官员,再次是乡绅,后来轮到自己的将领。凡所剥的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即今成都之天府广场到百货大楼一线,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队列。
张献忠完全被描述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这些杀人细节,真真假假,但很有煽动性。连鲁迅先生也曾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张献忠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
《温江县志》说,由于张献忠的屠剿,温江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清查户口,全县仅存三十二户,男三十一丁,女二十三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载:“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着十四户。”
(责任编辑:史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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