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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家级“非遗”名录已达76个

时间:2013/11/27 11:12:00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浏览量: 267

西藏拥有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包括舞蹈、音乐、戏剧、美术、传统节日、手工技艺等历史悠久,积淀厚重,堪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一朵绚丽的奇葩。 种类众多的

西藏拥有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包括舞蹈、音乐、戏剧、美术、传统节日、手工技艺等历史悠久,积淀厚重,堪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一朵绚丽的奇葩。

种类众多的“非遗”

“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2005年启动以来,取得了很大进步,很多之前没有被发掘的资源都逐渐被老百姓所了解、熟知。我们会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做一些普查,经过普查后了解到,目前全区共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等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所有资源种类。”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副馆长阿旺丹增对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种类很是了解。

据阿旺丹增介绍,通过积极申报,大家熟知的藏戏和格萨尔民间文学已经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唐卡、藏医等76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多个项目被列入自治区级名录。“我们在普查时,走遍了西藏的大小县和乡镇,有时候普查难度比较大,一方面是由于一些‘非遗’的传承人年事已高或者已经去世,另一方面一些‘非遗’没有得到较好地传承,文献记载较少,这样需要我们在调查求证时非常细心。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发现并申报了数百个项目,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都有了很大提升。”

阿旺丹增告诉记者,每一项“非遗”在申报时都要遵守一定的流程:“首先要由该项目的所在地完成收集材料、命名等工作,然后上交到县一级的单位进行审核,如果该项目的普及性、传承性、文化性都较好,之后会转送到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仔细调查,有些申报材料可能不太完整,我们还要将材料重新补充,经过筛选后上报国家文化部。我国目前整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呈金字塔形,由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级构成。”

据阿旺丹增介绍,西藏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传统民俗、手工艺、节庆日等几方面,从分布数量由高到低依次为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

“非遗”保护是个长久的过程

阿旺丹增告诉记者,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对部分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要实行抢救性保护。“针对一些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主要是采用数字、影像的方式将其保存下来,随后我们会组织专家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并投入一定的经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们之前在日喀则地区发现有一种戏剧叫做‘巴贡’,至今已有900多年的历史,但当时它的传承性确实不好,亟待对其进行抢救性保护。‘巴贡’可以说是学术上的新发现,它延伸了藏戏的内涵,让大家知道藏戏还有新的分支。通过保护后的‘巴贡’,如今已经受到了很多人的重视,它在表演时所使用的特定服饰、面具等也得以保留下来,这几年在雪顿节的表演中也有‘巴贡’的出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多方联动,并且是个长久的过程。“目前来看,专业人士的欠缺、材料的收集等方面是制约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在申报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我们要考虑到该项目是否具有代表性、价值、特点等。有些项目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我们轻易错过的话确实很可惜。从可行性上来说,我们要确保研究价值,弄清楚什么是‘非遗’,什么不是‘非遗’,这就需要很多方面的配合,如果配合不好的话,‘非遗’的保护工作就很难做。”阿旺丹增说。

据阿旺丹增介绍,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成立,中心负责对“非遗”的普查、上报、调研、展示等方面,针对一些“非遗”传承人,中心还负责对他们培训,让这些传承人明白保护“非遗”的重要性,并从专业角度给予支持。

投入与产出成正比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自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被定为“文化遗产日”,很多“非遗”会在当天进行集中展示,从而让大众更直观地了解“非遗”。“以前我们会利用‘文化遗产日’这个平台对西藏本土的‘非遗’进行综合展览,今年开始,我们主要侧重专题性展览,像前不久举办的西藏面具、传统手工艺展览,就吸引了很多百姓前来参观。”阿旺丹增说,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将本土文化进行充分地宣传。

同时,在每年的拉萨雪顿节、日喀则珠峰艺术节、那曲恰青赛马节、山南雅砻艺术节、昌都康巴艺术节、林芝大峡谷文化旅游节、阿里象雄艺术节等地域性传统节庆文化活动上,很多“非遗”得到了很好地展示与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也因此得到不断增强。

保护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为开展普查、保护,组织传承活动和民俗节庆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持。“仅去年一年,全区各级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达到近1000万元,并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工作列入‘十二五’计划,无论从政策还是资金方面都给予了很大帮助。”阿旺丹增说道。

从2009年开始,西藏连续三年对全区120支民间藏戏队给予了经费补助,有效改善了民间藏戏队的服装、道具和传承条件。“在保护经费的支持下,很多民间藏戏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同时演出机会的不断增多,极大地带动了藏戏艺人传承和发展藏戏艺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同时,大家也越来越重视对其它‘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阿旺丹增告诉记者,随着政府的大力支持,西藏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

“除了政策、资金的支持,我们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比如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同时鼓励一些公司在保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建立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让更多人学习制作手法等。自治区藏药厂、江孜县卡垫厂就是这样的示范基地,这些文化企业既很好地传承了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阿旺丹增介绍。

“非遗”的保护工作需要多方努力,在经济腾飞的背后,我们更应该关注中华民族的“本”,将优秀的传统文化很好地继承发展下去。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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