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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经-卷七-大私第三十

时间:2013/6/17 10:46:00 来源: 文化中国 浏览量: 508

○大私第三十 《管子》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周书》曰:将欲取之,必故与之。何以徵其然耶?黄石公曰:得前勿有,立而勿取,为者则已,有者则士,焉知利之所在。彼为诸
○大私第三十   
《管子》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周书》曰:将欲取之,必故与之。何以徵其然耶?黄石公曰:得前勿有,立而勿取,为者则已,有者则士,焉知利之所在。彼为诸侯,已为天子,使城自仔,令士自取,王者之道也。《尸子》曰:尧养无告,禹爱辜人。此先王之所以安危而怀远也,圣人於大私之中也为无私。汤曰:朕身有罪,无及万方;万方有罪,朕身受之。汤不私其身而私万方。文王曰:苟有仁人,何必周亲?文王不私亲而私万国。先王非无私也。所私者与人不同,此知大私者也。由是言之,夫唯不私,故能成其私;不利而利之,乃利大者矣。 
   


(责任编辑:李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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