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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易解及故事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时间:2013/10/21 16:17:00 来源: 传统文化经典网 浏览量: 2004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易解】父母去世之后,守孝期间(古礼三年),要常常追思、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自己的生活起居必须调整改变,不能贪图享受,应该戒绝酒肉。 【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易解】父母去世之后,守孝期间(古礼三年),要常常追思、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自己的生活起居必须调整改变,不能贪图享受,应该戒绝酒肉。

【故事1】

居仁敬斋

明朝时,有一个讲学家,姓胡名居仁,表字叔心,是馀干地方的人,跟着吴与弼读书,他的学问是以搜求放失的本心为主,因为正心,把一个“敬”字放在心里,所以就把这个“敬”字做了他书斋的名字。他平常对着妻子像见了尊敬的宾客一样,他的父母亡故了,居丧时候非常悲泣,以至骨瘦如柴,只能拄杖行走,整整三年不走进内室的门。他和人家说话,从不讲到利禄上去。后来在白鹿书院里做讲道的主教,暗地里修持,很谨慎地自守,终身做一个平民,不肯出去做官。

【故事2】

宰予与韩伯俞

在孔子的学生中,宰予是个思想十分活跃的人。孔子提倡子女必须为父母守孝三年,宰予当着孔子面反对说,时间太长了。孔子对此很生气,说道:“难道宰予没有从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的爱抚吗? ”有一次,宰予大白天在屋子里睡觉。孔子为此十分恼火,说:“过去我看人,听他说的话,就相信他会去做;现在我看人,不仅听他说的话,还要再去观察他是否会像说的那样去做。就是因为宰予,我才改变了观察人的方法。宰予真是朽木不可雕,我责备他有什么用呢? ”

在我国古代,父母去世,要为父母守孝三年。在父母的坟墓旁盖上简陋的草房,穿粗布孝衣,吃素食,夫妻不同居,平时不从事娱乐活动,以此来表达对有养育之恩的父母的哀悼和纪念。为父母服孝的制度后来又扩展为给祖父母、叔父母、岳父母等长辈的服孝制度,在我国古代的典籍《礼记》、《仪礼》中有专门的记载。

“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到了现代社会,这一制度才逐渐废止。但做儿女的对父母的怀念和追思还是不应该忘记的。在我们一岁的时候,母亲为我们哺乳,我们回馈她的是什么?淘气地咬她一口;三岁的时候,母亲看烹饪资料后,也许忙了好几个小时,学着煮出很营养的食物给我们吃,当把热腾腾的食物端到我们面前时,可能被我们一不小心打翻在地;上小学的时候,因为想要一台电子琴,父母一个月薪水花掉了,而我们弹几次后就不弹了;初中的时候,跟父母和同学看电影,却不愿意和父母坐在一起;高中毕业的时候,父母煮了丰盛的晚餐,我们一个电话也没打给父母,就在外边跟同学玩到半夜才回家;上大学的时候,父母竭尽全力,把上学所需的费用筹齐了,欢欢喜喜地带着我们到学校去报到,快到学校大门时,我们可能说,爸爸妈妈,你们在这里就行了,不要进去,怕同学见到了丢脸;结了婚以后,夫妻之间相处,可能出现一些矛盾,父母又要为我们担心了。所以,父母几十年的关怀照顾,我们给了父母什么回报?

汉代梁州有一个孝子叫韩伯俞,生性孝顺,能先意承志,所以深得母亲欢心。只是母亲对他十分严厉,尽管对他非常疼爱,但是偶尔也会因他做错事而发火,用手杖打他。每当这时,他就会低头躬身地等着挨打,不加分辩也不哭。直等母亲打完了,气也渐渐消了,他才和颜悦色地低声向母亲谢罪,母亲也就转怒为喜了。到了后来,母亲又因故生气,举杖打他,但是由于年高体弱,打在身上一点也不重。伯俞忽然哭了起来,母亲感到十分奇怪,问他:“以前打你时,你总是不言声,也未曾哭泣。现在怎么这样难受,难道是因为我打得太疼吗?”伯俞忙说:“不是不是,以前挨打时,虽然感到很疼,但是因为知道您身体康健,我心中庆幸以后母亲疼爱我的日子还很长,可以常承欢膝下。今天母亲打我,一点也不觉得疼,足见母亲已体力衰迈,所以心里悲哀,才情不自禁地哭泣。”韩母听后将手杖扔在地上,长叹一声,无话可说。

这是孝子的挚诚,实在令人感动。反思我们现在对父母的态度,我们当心生惭愧,因为父母为了儿女的成长耗尽了他们青春,日渐衰老。我们作为儿女,当父母去世之后,虽然不一定像古人那样在父母的墓旁守孝三年,但是我们要在内心常常追思、感怀父母养育的恩德,一生一世都不能忘怀的。

(责任编辑:史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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