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隶书
楷书
【本 义】翻地。
甲骨文“”,由人“”、止“”和耒“”组合造出。人“”指耕田的人;止“”指足、脚;耒“”指翻地的农具;耕田的人手握翻地的农具耒在翻地,翻地时需凭借足踏农具耒,使耒深插于土中,从而达到深翻土地的效果。甲骨文时期先民们还没有普遍使用犁,只能用耒来翻地。组合起来表示:翻地。金文“”,把带足的人形“”写成“”,省去了脚“”;把耒“”写成“”;字形“”是犁,金文时已普遍使用牛拉犁耕田了,所以省去了凭借、凭据脚踏、脚踩的脚形“”;金文时加昔“”,昔“”指过去的、往昔的,而甲骨文字形“”是人们凭借、凭据脚踏、脚踩耒来翻地,有“凭借、凭据”之义,加上昔“”就是往昔的、过往的翻地、耕田的记录。组合起来表示:过去翻地、耕田的记录、记载。篆文“”,把人扶犁耕田的字形“”省写成耒“”;把昔“”写成“”;篆文时“耤”字成为帝王耕田的专用字,由于耕田记录、记载是刻写在竹片、竹简上的,就加“竹”另造“籍”代替。演变为隶书“”,把耒“”写成“”;把昔“”写成“”;演变为楷书“耤”。“耤”引申为“帝王亲自耕种(田地)”。
基本解释
耤
jí
帝王亲自耕种(田地):“亲祭先农,耤于千亩之甸。”
租税。
耤
jiè
古通“藉”,借助:“以躯耤友报仇。”
笔画数:14;
部首:耒;
笔顺编号:111234122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