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
【本 义】磷火、磷光。俗称“鬼火、鬼灯笼”。
甲骨文“”,由大“”和“”组合造出。大“”指人、死人、尸体;“”指磷火、磷光;古人对身份不清的死者草草埋葬,埋的比较浅,发现到夏天的夜晚,坟墓周边会有忽忽悠悠、飘飘荡荡、闪闪烁烁、隐隐约约的火光飘荡着,古人迷信,认为这是死者的灵魂夜晚出来活动,俗称“鬼火、鬼灯笼”;其实是由于埋葬的浅,死者身体中释放出的磷渗透到地面自燃而产生的光、火焰。死者身体中释放出的磷燃点很低约在40℃,在炎热的夏季就会自燃,产生磷火、磷光。组合起来表示:磷火、磷光。俗称“鬼火、鬼灯笼”。金文“”,把甲骨文字形“”写成“”,加舛“”表示火焰忽忽悠悠的行走、飘荡;篆文“”,把字形“”写成炎“”,强调燃烧产生的火焰、火光;把舛“”写成“”;演变为楷书“粦”,把炎“”误地写成“米”,把“”写成“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