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隶书
楷书
【本 义】奇怪、奇特。
甲骨文“,
”,甲骨文字形“
”,是一个双手“
”举子“
”于头顶“
”,用幼儿当祭品祭拜。甲骨文字形“
”,是一个头戴鬼头面具(田)“
”挥舞手臂“
”舞蹈着举行祭拜神灵、先祖的仪式,主要是驱除妖魔鬼怪。这两个甲骨文字形本是两种祭祀形式和内容,这两种祭祀形式的形式让人感到惊奇、奇特、恐怖,有别于其他祭祀形式。组合起来表示:奇怪、奇特。金文“
”,承继甲骨文字形“
”,把田“
”写成“
”;把挥舞的双臂的人的字形“
”写成“
”;篆文“
”,把田“
”写成“
”;把挥舞的双臂的人的字形“
”写成“
”;演变为隶书“
”,把田“
”写成“
”;把挥舞的双臂的人的字形“
”写成“
”;演变为楷书“異”,把隶书下面的字形“
”写成“共”。由于“异”和“異”读音相同、字义相似,在古籍中“异、異”互借、相通使用,且多以“異”代替“异”;简化汉字时把“異”作为“异”的繁体字,把“异”作为“異”的简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