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隶书
楷书
【本 义】奇怪、奇特。
甲骨文“,”,甲骨文字形“”,是一个双手“”举子“”于头顶“”,用幼儿当祭品祭拜。甲骨文字形“”,是一个头戴鬼头面具(田)“”挥舞手臂“”舞蹈着举行祭拜神灵、先祖的仪式,主要是驱除妖魔鬼怪。这两个甲骨文字形本是两种祭祀形式和内容,这两种祭祀形式的形式让人感到惊奇、奇特、恐怖,有别于其他祭祀形式。组合起来表示:奇怪、奇特。金文“”,承继甲骨文字形“”,把田“”写成“”;把挥舞的双臂的人的字形“”写成“”;篆文“”,把田“”写成“”;把挥舞的双臂的人的字形“”写成“”;演变为隶书“”,把田“”写成“”;把挥舞的双臂的人的字形“”写成“”;演变为楷书“異”,把隶书下面的字形“”写成“共”。由于“异”和“異”读音相同、字义相似,在古籍中“异、異”互借、相通使用,且多以“異”代替“异”;简化汉字时把“異”作为“异”的繁体字,把“异”作为“異”的简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