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隶书
简体楷书
【本 义】相遇、说话。
甲骨文“”。由两个东“
”和口“
”组合造出,东“
”是包裹、行囊,指远行的人;口“
”指说话;古代交通不便,很少有人出门远行。古代信息闭塞,路途上两个远行的人相遇也是稀罕事,必互致问候,会停下来歇歇脚,彼此会了解前面路途的情况;聊聊天,进行信息交流;组合起来表示:相遇、说话。金文“
”,把两个东“
”写成“
”;把口“
”写成甘“
”。篆文“
”,把两个东“
”写成“
”;把甘“
”写成曰“
”。演变为隶书“
”,把两个东“
”合写成“
”;把曰“
”写成“
”。演变为楷书“曹”。“曹”后来借用为“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低层的小官吏、主官后勤的总务长”,引申为“等、辈”。在现代汉语中“曹”主要用作姓氏、地名。
基本解释
曹
cáo
等,辈:尔曹(你们)。吾曹。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曹(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姓。
笔画数:11;
部首:曰;
笔顺编号:12512212511
详细解释
曹
cáo
【名】
古代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即两曹〖plaintiffanddefendant〗
两曹,今俗所谓原告被告也。——《说文》段玉裁注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或部门〖divison;departmentofthecentralgovernmentinancienttimes〗
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资治通鉴》
又如:曹干(官署中的干事人员);曹掾(泛指一般官员);曹务(古代官署中分类所管理的事务);法曹(唐、宋地方司法机关)
管某事的官职〖official〗。如:曹主(机关负责人);曹郎(部曹。部属各司的官吏);曹官(属官)
双方;班;组〖group;team〗
分曹并进。——《楚辞·招魂》。注:“偶也。”
率其曹偶。——《史记·黥布传》。索隐:“辈也。”
乃造其曹。——《诗·大雅·公刘》。传:“群也。”
辈,等于现代汉语中的“们”〖peopleofthesame〗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唐·杜甫《戏为六绝句(之二)》
又如:尔曹(你们这些人);儿曹(孩子们)
古国名〖Caostate〗
西周的诸侯国
古西域国名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