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隶书
简体楷书
【本 义】碗、碟、杯、盘一类用器的统称。
甲骨文皿“、
”,甲骨文字形“
”,象敞口无盖“
”的高脚“
”盛器;甲骨文字形“
”,沿口外翻“
”的高脚“
”盛器;金文皿“
、
”,金文字形“
”承继甲骨文字形“
”;金文字形“
”承继甲骨文字形“
”,把高脚“
”写成“
”,把“
”写成“
”;篆文皿“
”综合了金文两种字形,把高脚形写成“
”,把盛装东西的部分写成“
”,把沿口外翻“
”的字形写成独立的两撇“
”;演变为隶书皿“
”,把盛装东西的部分写成“
”写成一横“
”,变形较大失去原形;演变为楷书“皿”。
基本解释
皿
mǐn
碗、碟、杯、盘一类用器的统称:器皿。
笔画数:5;
部首:皿;
笔顺编号:25221
详细解释
皿
mǐn
【名】
(象形。小篆字形,象碗、盆之类的食器。本义:器皿)同本义。泛指碗碟杯盘一类饮食用具〖vessel〗
皿,饭器之用器也。——《说文》
于交皿虫为蠱。——《左传·昭公元年》。注:“器也。”
是不昭谷明而皿蠱也。——《国语·晋语》
牲杀器皿。——《孟子》。注:“皿所以覆器者也。”
器皿非满案。——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又如:皿金(金属器皿);皿卷(清代科举,顺天乡试监生的试卷);皿器(盛物用具的统称)